2016年12月21日,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举办第69期双周学术讨论会。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博士二年级学生范宸做了题为“住房反抵押定价研究——以北京市为例”的精彩报告,讨论由中心主任陈秉正教授主持,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赵水龙、精算部高级专员王兴科、保险中心博士后、博士生等参加了学术讨论会。
陈秉正教授参加并主持第69期双周学术讨论会
陈秉正教授首先与幸福人寿的赵水龙和王兴科先生讨论了现如今住房反抵押的试点情况,了解到幸福人寿主要在北上广等一些大城市开始试点,销售了100多份保单,试点初见成效。陈秉正教授谈到焦点访谈等媒体对住房反抵押的正面报道体现了国家对养老以及住房反抵押的重视,保监会首先将住房反抵押产品纳入到保险产品中来既是对本产品的重视,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赵水龙主任提出目前住房反抵押使用者的平均年龄为70岁左右,由于年龄比较大对繁琐的住房反抵押合同及程序有一定的厌恶态度,在房价上涨时出现了个别的退保倾向。针对这些问题,博士生范宸在产品设计及定价方面做出了一些研究。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赵水龙先生(左)、精算部高级专员王兴科先生(右)参加第69期双周学术报告
博士生范宸首先对住房反抵押产品的种类及风险进行了分类,肯定了住房反抵押产品对老年人资产流动性的正面作用,然后对影响住房反抵押产品的房价、利率和死亡率因素分别进行了建模,由于房价对住房反抵押产品的影响最为重要,范宸同学具体研究并对比了不同的房价模型,最终选取了跳扩散模型对房价进行建模,跳扩散模型很好的捕捉到了政策及环境的变化对未来房价的影响。
博士生范宸做主题为“住房反抵押定价研究——以北京市为例”的学术报告
在产品定价方面,范宸同学提出了三种住房反抵押产品的定价:第一种产品为基础产品,终身给付且每期给付金额不变,房屋在老年人去世的时点归保险公司所有用于偿付之前给老年人的给付;第二种产品为变额年金产品,在原先的产品中加入了敲入式期权,即房价上涨幅度超过某一阈值之后,老年人每年得到的给付相应上涨,且之后的给付继续维持较高的水平,不因房价的降低而降低,本款产品考虑了老年人对房价上涨的担心,使得老年人能够分享房价上涨所带来的收益;第三种产品为非负保证型产品,即在老年人去世的时点,房价变卖得到的价值用于清偿老年人之前得到的给付,剩余价值全部归老年人的继承人,这种产品设计使得老年人能够享受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全部收益,而房价下跌的风险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市场上会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最后,与会的老师、幸福人寿的领导和同学们对本次报告进行了讨论,认为住房反抵押产品在未来五到十年还会有更加长足的发展。